目前的核定征收主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通过在一些总部经济园区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开始业务的经营发展,纳税,再申请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此种方式目前运用得比较广泛,很多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注册申请核定征收。
首先来看看核定征收园区的特点:
地方经济园区主要是通过总部经济招商进行的,起源于大都市上海(目前政策变动),现河南、重庆、山东等地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了达到税收的集群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
主要便捷之处表现在:园区提供注册地址,不要求实地办公,提供代账记账等服务,全程托管,税收筹划效果明显。
其次来看看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限定500万以内,当前增值税的征收率减免后为1%;
附加税减半征收后为0.06%;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为个人经营所得税,正常计征方式就是通过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也正是因为企业规模小,或者账簿不健全等情况,依照行业的利润率进行核定征收,因此企业的成本费用就不再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了。
所以目前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是根据应税率(利润率)10%进行的,直接核定销售总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内蒙某科技类型的企业因各种原因缺乏不少的成本费用,造成企业所得税高,那么就可以在地方经济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分包服务部分的因为,如个人独资年销售总额300万,成本费用若干不计,那么个人独资的综合税收情况如下: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2.97万*6%=0.18万
个人所得税:300万/1.01*10%-20%-1.05万=4.89万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需要缴纳的税收就是8万出头,换算税率2.7%左右,这个税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低了,而且还可以开专票出去。合理运用地方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也是税收筹划的方式之一,合理的业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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