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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优惠政策地成立企业有哪些好处?

来源:原创 浏览:113次 时间:2021-05-08

税收优惠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主管辖区注册企业,注册公司,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扶持等办法,实现企业减税降负的目的。

所以在税收优惠政策成立企业的好处就是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方面的各项便利,而目前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方式分为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

首先是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政策:

比如在重庆地区的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正常的开展经营获得,对于公司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比例进行奖励扶持。

增值税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地方留存为50%;

企业所得税的奖励扶持比例同样是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

一般申报纳税的次月给到企业,扶持力度大,安全,合理,支持异地经营,不要求实地办公,适用的范围广阔,是目前公司税收筹划较为推崇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

首先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经营所得税,也就是常说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两种企业也不需要缴纳股东的分红税;其次核定征收是所得税的一种计征方式,一般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较低。

目前核定征收主要以地方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进行,不计企业的成本费用,直接按照销售额的10%核定为利润,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算下来个人独资所得税的综合税率在0.5%-2.19%之间。

目前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一般只能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总额限500万以内,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0.5%-2.19%,所以综合的税率在3%左右即可完税,由于是累进税率制,销售额越低综合税率越低!

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行业限制也不大,常规的服务行业,商贸行业都可以,但是业务要真实,合理的分包业务降低公司或者个人的综合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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