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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企业适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

来源:原创 浏览:240次 时间:2021-05-14

简单来说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就是对所得税的一种计征方式,计征方式不同,涉及的项目不同,税率也肯定不同,适用的企业也不同。

核定征收主要是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因为这几类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查账征收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特别是有限公司,公司属于企业,但是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两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有较大的区别:

首先来看核定征收,目前核定征收主要是通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即直接依照收入总额对照相应的应税率核定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税率表计算。

如目前在一些地方经济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即可按照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服务行业的应税率核定为10%,即核定收入总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核定征收的企业费用成本情况就不再严格要求。

如个人独资企业销售收入总额为200万,费用成本若干(不计算),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征收,所得税为:200万*10%*20%-1.05万=2.95万。

核定征收一般是适用企业不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没有完整健全的财务账簿等,无法准确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照应税率的方式核定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是查账征收,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比核定征收要繁杂得多,与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等。

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的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税收。

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及投资或其他损失。

通过上述各项税前扣除计算出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照实际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所以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核算,费用成本等税前扣除项少的企业,查账征收的方式所得税肯定高,而核定征收不影响,税前扣除项多与少都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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