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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钱到个人的账户的合理方式且税率较低

来源:原创 浏览:77次 时间:2021-05-31

都知道申办了公司、企业,创收后需要按照相关的税率缴纳公司的各项税收,以及个人的所得税等,而公司、企业的钱到个人账户的形式就是叫做“公转私”,公转私要有合理的缘由,因为涉及到银行及税务,个人纳税等。

首先是常规的方式,我们每月发放的工资薪金,都是直接由账户发放到个人账户的,不过这种方式要依法申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也要注意合理性,比如有的公司通过给高管股东发工资形式取得收入。

其次是直接通过股息红利,也就是公司分红的形式,直接公转私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但是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也是有未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分配。

然后是个人提供的服务,销售等取得的收入,比如公司和某些个人或者小团体之类的业务合作,然后需要付钱给个人,但是这种形式往往是以劳务报酬的方式付的,需要个人提供票的时候,个人还可以申请代开,劳务报酬的税率基本上也是20%起(收入超过4000元时),而且需要和日常的工资薪金进行汇算清缴。

其实自然人代开的方式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核定征收代开下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就比较低,且无需和工资薪金汇算清缴,不需要代扣代缴等,目前在一些地区(税收优惠地)代开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按照0.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为1%,附加税0.06%,综合2个点左右的税率即可完税。

经营所得税也是个人所得税,如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不需要和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不需要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常的方便快捷,且综合税率较低,公司也能获得对应的费用票做成本。

还有一种方式也能降低公司、个人的所得税,在地方经济园区注册成立服务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然后申请核定征收,可以将公司部分的服务业务或者是缺乏成本进项的业务分包至个人独资企业来做。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不看进项成本费用,直接核定销售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销售额500万以内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在0.5%-2.19%,个人独资也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个独增值税征收率为1%,附加税为0.06%左右,综合税率在3%左右即可完税,并且可以开1%的专票。如某企业成立了一个个独到地方园区申请核定征收,销售收入200万,成本费用若干,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计算:200万*10%*20%-1.05万=2.95万。

2.95万就是200万销售额的所得税,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也是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就可以直接公转私至个人账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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