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资助金额的标准
1、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3、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注:优先资助电子申请专利。
二、关于填写“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1、申请资助类别:按实际申报材料打勾。
2、专利(申请)号: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不加ZL、空格和“.”,填13位纯数字。
注:PCT的申请号按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上的国际申请号填写,保留字母及“/”。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要在专利号前加上国家代码。
3.专利权利人:如果专利权人为多个,只填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如果出现单位更名,填更名后的名称。
4、申请资助人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如果专利权人为多个,只填申请资助的权利人;如果出现单位更名,填更名前的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特别注意:填写时应将地址填写至最细化,如果联系人非专利权人,应在详细地址后加上“**(联系人)转**(专利权人)收”;邮编必填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实填写。
*收款单位银行户名:(个人的不用填写),一般情况下,此项和“申报单位名称”一栏中填写的是一致的,如果公司有改名或区分子公司情况时,就会出现前两项填写不一致的问题,这时应该填写实际并最终接收到资助资金的单位名称(如改名后的单位名称或所属总公司的名称;同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开户银行:以“银行名称(需简写)+地市(指全省17地市,县级市不可以)+**支行”的形式填写,如“农行济南市工业北路支行”。
*账号:如实填写,不加空格。
5.已享受省级资助情况:资助过的填写,没享受过的无须填写。
6.申请资助时间:填表时间即可。
7.申请资助人或经办人(签名):单位的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个人的手写签名。
三、除申报表外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 (注:1.国内发明和国外发明必须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不要提供授权通知书。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提供纸件材料时,需附上“专利证书的译文”。
2.PCT国际申请提交的是“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带结论性的PCT国际检索报告”,要是通知书中显示未缴过费用,还应提供“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同一申请人申请多个专利的资助的,不需要每个专利后都附一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一式两份即可。)
其他特殊情况下:
*因某些单位在拿到专利证书后出现更名或是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为子公司(没有单独财务账户,需将资助金打入总公司账户)等情况,造成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和“收款单位银行户名”不相一致的情况,这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单位变更证明或公司关系证明(单位变更证明提供工商局证明复印件)。
*在拿到专利证书后,一律按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予以资助;如果原专利权人在取得授权通知书后拿到证书前(即交纳年登印费用前)变更了专利权人,可以按变更后的专利权人进行资助。
*专利权人为多个时,只能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资助,同时应提交其他有资助资格的共有人同意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并附上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个专利权人同时报送多件专利资助资金申请的,单位应提交“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个人应提交“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
《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专利资助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应当打印。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四、EXCEL表格的规范录入
1.汇总表一定要使用EXCEL录入。
2.表头只录入一次。
3.区县:不用加地市名称。
4.专利申请号及银行账号统一设置成“文本”形式。
5.在“授权类型”(国内、PCT、国外授权)及“申报金额”栏中填写的数字统一设置成“常规”形式,以便能正常合计资助数量及资助总额。
五、作废材料的几种情况
因重复申报、未在规定有效时间内申报(过期)、不符合资助条件(如实用新型,不是发明专利)作为作废材料处理,不可再次资助。
六、其他
申请人单位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务必第一时间和市局联系更改,同时随时关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有关资助的公示信息。
资助名单公示期满后,专利权人为单位的专利资助资金将由省局拨付至单位银行账户,个人的通过邮局汇款。
七、报送相关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将申报材料经县局上报市局,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