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质押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抵押人把其所拥有的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质押按其标的物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满足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如果需要办理就到公司注册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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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登记所需资料:
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 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件;
3、 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写好“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
7、股权(出质)合同1份;(需要注意的是: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股权质押手续办理的条件和流程: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和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