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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慈善基金会转让流程介绍

来源:北京慈善基金会转让流程介绍 浏览:79次 时间:2021-09-18

北京慈善基金会转让流程介绍

慈善基金会是近几年来企业开始集中布局的一个领域,以公司名义申请开展慈善事业需要获得民政部的认可。如今人文关怀大行其道,人们在社会整体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更愿意为社会中部分群体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难题,我国的慈善事业是非常崇高的,但出于管制,民政部对慈善基金会成立流程及条件有相关规定。想要了解慈善基金会的可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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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的形式和成立条件:

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应文件要求。

慈善基金会股权转让需交什么税:

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各自贴花。

公司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