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可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一直备受关注。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昨日召开的保险行业内部座谈会传出消息,监管部门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科创板投资,保险资金可按现行规则参与科创板一、二级市场交易。
>>>>>>>>>>>>信托产品<<<<<<<<<<<<<<<<<<<
在科创板发行制度中,保险资金被列入优先配售对象之一。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资金网下配售比例大幅增加,意味着这些长期资金将获取更多投资机遇。
具体到实操层面,多位受访的保险资管圈人士告诉记者,可能还需要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细则或监管口径。比如,需要明确“偿二代”下保险资金参与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以使保险机构在编报偿付能力报告时,有评估这一新型投资品种最低资本的标准。据保险公司财会方面负责人预计,监管部门对科创板股票风险因子的设定,可能会参考创业板的基础因子数据。
我国新保险监管体系“偿二代”主要以风险为导向,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风险设定了不同的资本要求,将资本要求与风险紧密挂钩。对不同大类资产、甚至同一大类资产项下不同小类资产的最低资本计量,均设计了不同的基础因子和特征因子。
其中,对于股票、信托计划、投资性房地产等风险较高的投资资产设定了较高的风险因子,对于国债、银行存款、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风险较低的投资资产设定了较低的风险因子,并对同类资产根据其风险特征设置不同的风险因子。
例如,上市公司股票面临的主要是权益价格风险,而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风险又有着显著不同。因此,“偿二代”下其资本要求也存在差异。比如,沪深主板的股票风险相对较小,其权益价格风险的基础因子为0.31,中小板股票和创业板股票风险相对较大,其权益价格风险的基础因子分别为0.41和0.48。
这一区别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需要提取的最低资本的不同。
当然,基础风险因子只是影响保险资金投资布局的一个方面。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未来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动力,很大程度上仍要看科创板个股的具体资质。一家大型保险机构投资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从目前来看,我们先期更愿意参与科创板股票的网下打新。至于是否考虑其他方式参与交易,还要取决于到时候具体个股的定价情况。”
实际上,保险资金此前已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间接参与科创板。另据记者了解,多家保险公司已经以“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形式,参与投资了多家科创板潜在标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