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赋分介绍
等级赋分制,是新高考规定选考科目设等级性考试下,成绩按等级赋分(3+3地区是全部6个选考科目,3+1+2地区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共4个科目),对应这些科目卷面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
目前,等级赋分制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使用范围为14个新高考改革省市。
大家要注意三点:
▲等级赋分制不是按照考生的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而是遵循“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等级赋分路径。
▲等级赋分制只适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计算。即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6个省市的物化生政史地6个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个省市的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个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
▲等级赋分由相关主管部门自动完成,大家在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时,看到的已经是赋分后的分数,不需要大家自行换算。
以目前已经启动新高考改革的14个省市等级赋分制方案来看,总体可分为5个类型:
(一)辽宁、重庆、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广东:5等级赋分制(1分1档)
辽宁、重庆、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广东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统一采用五等级赋分制。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每省各不同。
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二)北京、天津:五等21级赋分制(3分1档)
1、北京把学生每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再按照排名将1%—15%、16%—50%、51%—84%、85%—99%、99%以下划分成A、B、C、D、E五个等级。A、B、C、D四个等级内又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成5个小的等级。根据学生卷面分数的排名和报考科目的总人数,确定学生属于哪个等级内,再根据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给予赋分。
2、天津按照实际参加当次考试学生总数(成绩为零分的学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A5、A4、A3、A2、A;B5、B4、B3、B2、B;C5、C4、C3、C2、C ;D5、D4、D3、D2、D;E共21级,分别占2%、3%、4%、5%、6%;7%、7%、7%、7%、7%;6%、6%、6%、6%、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