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为贯彻上述要求,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相关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本中心计划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开班时间
每月考试 每周有考试安排 常年招生
二、培训对象
1.拥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叉车、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2.内增设电梯的社区业主。
3.计划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特种设备方面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使用管理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四、培训安排及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简介,法律法规及基础管理学习
特种设备电梯设施管理
特种设备起重机设施管理
特种设备厂内叉车设施管理
特种设备承压类设施管理
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管理
五、报名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非户口需要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近期白底免冠冲晒彩照2张,规格必须:33*48mm(照片按证件照拍摄,要求白底无边、照片背后为光滑材质)。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可以交扫描件即可
六、培训费用
优惠报名中 各个班次费用不一样 具体可以资料俊老师
1.考核方式
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其中理论考核采用电脑上机。
2.考核标准
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和选择题,题目数量为100题,理论考试成绩100分为满分,70分及格(含70分),不合格的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报名参加培训。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九、发证
考试合格后,会取得由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实体证书(证书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证件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结束前2-3个月需参加复审。
十、特别说明
1.原发证机关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6月1日起已改由场监督管理局发证。
2.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代号A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代号A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代号A3)、电梯安全管理(代号A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代号A5)、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代号A6)、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代号A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代号A8)。现已合并成一个证书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 ,考取一个证书即可从事电梯、叉车、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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