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税一直秉承着“以高新技术决定命运,以高质量占领市场”的经营原则,大力发展焦点财税品牌战略,走国际化的路线,为广大客户提供有价值、有品位的金融产品,这也是我们毕生追求的奋斗目标。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研发费用据实扣除两者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其相同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适用对象相同。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2)研发活动特征相同。都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3)研发费用处理方式相同。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化与资本化处理的原则,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4)禁止税前扣除费用范围相同。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同样不可以加计扣除。(5)核算要求基本相同。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发费用支出。其不同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行业限制不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而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企业则没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2)研发费用范围不同。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范围限于财税119号文件列举的6项费用及明细项,而实行税前据实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范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定。
焦点财税一直坚持以技术决定实力,以质量占领市场的原则,大力加强开发新产品,正如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进项抵扣计算,我们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怀“真诚做人,真态做事”的热忱;秉承着“优质产品,优质服务”的精品意识与理念,铸造了今日的焦点财税,才铸造了今日的汇算表格,要想了解我们更多的产品,请前往焦点财税的官网:www.focustax.cn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