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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申请专利时,常遇到的3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61次 时间:2020-09-10

聊城申请专利时,常遇到的3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一、何为申请日?如何确定?作用是什么?

凡是对专利有所了解的人应该都清楚申请日的重要性,不仅仅因为专利的法律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算起,而且它也作为专利年费缴纳的时间标准。
申请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申请日既可以是申请时的面交之日,也可以是邮寄申请文件的邮戳日,还可以是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的途径申请国际专利的国际申请日。该日期是判断提交专利申请先后的唯一法律依据,也是判断发明创造专利性条件的时间标准。
二、何为优先权日?有什么特殊之处?
优先权日是指作为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基础的首次提出申请的申请日。当在后的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成立时,第一次提出申请的申请日就是该项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即优先权日。如果优先权不成立时,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就是申请的面交日或者是邮戳日。
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年度期限的计算上,申请日就是指优先权日,以优先权日作为年度计算的起算日。所以,专利申请人应当懂得申请日与优先权日的区别,抓住时机,尽快申请专利,在高手如林的市场竞争中抢申请日,也能为优先权打下基础。
三、可以在一件专利申请中申请多项专利吗?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但是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实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所谓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十项。将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应当将各项外观设计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每件外观设计产品各幅图片或者照片的名称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