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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及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70次 时间:2020-09-29

聊城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及条件





一、命名规范

 

1、软件登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软件及版本号

 

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

 

2、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软件V1.0。非系统软件不得以系统软件结尾;

 

3、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

 

4、软件产品名称不宜太长,一般在15个汉字内。

 

二、登记条件

 

1、取得相应的软件著作权;

 

2、取得工信部认可的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三、登记材料

 

(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软件产品样品(不方便可不提供)。

 

(四)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即著作权zhgengshu复印件。

 

(五)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即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请简单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