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委托代征很多朋友都是知道的,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代开,是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用到的,笔者也遇到很多朋友在咨询自然人代开的一些相关的事项,因为都了解到自然人委托代征是可以解决公司的一些成本费用问题,怎样才能最大化的利用自然人代开解决双方的税收问题呢?
首先看看自然人委托代征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自然人委托代征主要是针对自由职业者做业务,开票的问题,也间接了解决了支付企业的成本票的问题。适用的对象为一些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不符合领购票条件的单位及个体户、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请委托代征的个人,团体等。
而委托代征也有两种计税方式:
一是按照常规的劳务报酬方式代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基本上是20%起(收入超过4000),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年度进行汇算清缴,所以对于代开的个人来说,一般是不能接受的,一是税率比较高,二是有的人觉得汇算清缴比较麻烦,且还可能补税。
第二种方式就是现在在一些税收优惠的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可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方式核定征收,直接核定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率为0.5%,增值税部分为1%,附加税为0.06%,综合1.56%即可完税开出票,完税凭证也是同一时间打印出来。
这种方式的自然人代开是经营所得税,所以是不需要汇算清缴的,也不需要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因为在代开的当时就已经缴纳完个人所得税了。
代开的流程和资料都比较简单,如在山东开,代开人注册电子税务局,然后扫码实名认证出票,1-3天即可出票并寄出,当然代开的品目及代开人、受票方的信息要自行提供。
能代开的品目基本无限制,服务类、商品类、材料类、工程类的等等。
所以很多个人类型的业务没有办法开票,企业也就不能取得相应的成本票,企业所得税这块儿就要自行承担,通过这种核定征收的方式申请个人委托代开是非常方便快捷且优惠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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