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告知我公司,我们将为贵公司进行换证申请,经审核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等相关项目。咨询热线:13814008301,QQ:1980778896,咨询热线:025-6603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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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申请周期,取证周期:
一 、 从申请受理起,到取得证书为4-6个月。
二,取证流程:
申请
型试试验
监检
现场评审
整改后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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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条 采用焊接方法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锅炉受压元件时,施焊单位应制定焊接工艺指导书并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符合要求后才能用于生产。
第65条 焊接锅炉受压元件的焊工,必须按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焊。
第65条 锅炉受压元件的焊缝附近应打上低应力的焊工代号钢印。
第67条 焊接设备的电流表、电压表、气体流量计等仪表、仪器以及规范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进行检定。上述表、计、装置失灵时,不得进行焊接。
第68条 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质量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和试验:
1.外观检查;
2.无损探伤检查;
3.力学性能试验;
4.金相检验和断口检验;
5.水压试验。
第69条 每台锅炉的焊接质量证明除应载明第68条各项检验内容和结果外,还应记录产品焊后热处理的方式、规范和焊缝的修补情况等。
第70条 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及无损探伤记录(包括底片),由施焊单位妥善保存至少5年或移交使用单位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