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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资质最新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70次 时间:2021-03-24
    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资质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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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资质有效期为4年,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告知我公司,我们将为贵公司进行换证申请,经审核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许可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等相关项目。
    资质申请周期,取正周期:
    一 、 从申请受理起,到取得证书为4-6个月。
    二,取正流程:
    申请
    型试试验
    监检
    现场评审
    整改后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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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1)罐体的选材应当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和工艺性能,同时还应当考虑材料与充装介质的相容性。
    (二) (2)材料的质量、规格与标志,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
    (三)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的标志;实施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专用材料,其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编号。
    (四) (5)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章。
    (五) (6)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罐体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
    (六) (7)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罐体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